贰属 èr shǔ
1.副职官员。
副职官员。 清 唐甄 《潜书·卿牧》:“昔未有巡抚,三司分治赋、兵、刑而无所统,固非良法,请亦革之,而復立州牧,赋、兵、刑以其贰属分理而统於牧。”
贰组词属组词
贰笔顺笔画属笔顺笔画
贰近义词属近义词
贰反义词属反义词